2026 又要核能公投了!前 3 次到底投了什麼?
2026 年 11 月 28 日,臺灣又要投一次和核能有關的全國性公投,這次是第 22 案[1]。
河豚警示員看到日期,頭頂三顆紅、黃、藍警示燈一起亮起來:「又要投一次?」
海龜助教抱著計算機翻出前幾年的票數:「先別急著看誰贊成、誰反對,前 3 次問的事情其實都不一樣」。
而且 2025 年那一次最容易讓人看錯,同意票是不同意票的 2.9 倍,結果仍然是不通過[2],要看懂原因,就得先知道公投不是只比哪一邊票多。
📖 圖文故事
一、2026 年 11 月 28 日,又要投一次
這次是全國性公民投票第 22 案,投票日是 2026 年 11 月 28 日,投票時間是上午 8 點到下午 4 點[1]。
正式主文是:「你是否支持政府使用『核電』振興經濟,以廢除『非核家園』的能源政策?」[1]
公投不是選一個人,而是讓有投票權的人對一個題目投「同意」或「不同意」。河豚警示員問:「所以同意比較多就算通過嗎?」海龜助教搖搖頭:「還不一定,公投還有第二道門檻」。
⚠️ 這篇不講應該投同意還是不同意,只整理前 3 次核能相關公投投了什麼、結果如何,以及票數要怎麼算。
- 第 22 案的正式主文、投票日與投票時間都以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為準[1]
- 2026 這一案問的是「非核家園」能源政策,不是把 2025 年的核三題目再投一次
- 公投結果怎麼判定,仍然要看《公民投票法》的兩道通過條件
二、先回頭看:前 3 次到底投了什麼?
如果把 2018、2021、2025 和今年排在一起,會發現四次雖然都和核能有關,題目其實不同。
| 投票日 | 案號 | 題目在問什麼 | 結果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2018-11-24 | 第 16 案 | 要不要廢掉「核能發電設備民國 114 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」這條法律 | 通過 |
| 2 | 2021-12-18 | 第 17 案 | 要不要讓核四啟封商轉發電 | 不通過 |
| 3 | 2025-08-23 | 第 21 案 | 核三確認沒有安全疑慮後,要不要繼續運轉 | 不通過 |
| 4 | 2026-11-28 | 第 22 案 | 要不要廢除「非核家園」的能源政策 | 尚未投票 |
2018、2021、2025 三次的投票結果來自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[3][4][2];2025 年第 21 案的官方投票日是 8 月 23 日[5],2026 年第 22 案則已公告在 11 月 28 日投票[1]。
海龜助教把四張卡排開:「看起來都是核能,其實每次問的範圍不一樣」;電鱝老師說:「所以不能只看到『核能公投』四個字,就把四次結果當成同一個問題來比較」。
- 2018 年第 16 案處理的是法律裡的「114 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」條文,不等於公投一通過,既有機組的運轉執照就會自動延長
- 後來各機組停止發電的時間與原因仍要看個別機組條件;例如核二 1 號機原本執照到 2021 年 12 月 27 日,但因用過燃料池空間不足,在 2021 年 7 月 1 日提前停機[6]
- 下一篇會再專門整理臺灣核電機組的運轉年限與停機時間
三、公投要通過,得連過兩道關卡
電鱝老師把規則拆成兩步:「先看哪一邊票多,再看同意票夠不夠多」。
第一道:有效同意票要比有效不同意票多。
第二道:有效同意票要達到「全部投票權人」的四分之一以上[2]。
第二道最容易搞混,分母不是「今天有來投票的人」,而是全部有投票權的人,所以沒有來投票的人雖然沒有投下同意或不同意,仍然會留在第二道門檻的分母裡。
回到海洋電力學校的例子,可以投票的有 100 位,四分之一就是 25;同意 22 票、不同意 8 票,第一道過了,可是 22 還沒到 25,所以第二道沒過,整案仍是不通過。
河豚警示員愣了一下:「所以 22 比 8 多很多,還是不夠?」海龜助教把計算機轉過來:「對,第一關看同意和不同意誰多,第二關看同意票有沒有達到全部投票權人的四分之一」。
- 《公民投票法》的判定文字是「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,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」[2]
- 所以第二道真正要求的是「有足夠多的全部投票權人投下同意票」,不能簡化成「只要來投的人夠多」
四、2025 年最特別:同意票是 2.9 倍,為什麼還是沒過?
2021 年和 2025 年兩案最後都不通過,但卡住的地方完全不同。
2021 年第 17 案,第一道就沒過;同意 3,804,689 票,不同意 4,262,517 票,同意票比較少[4]。
2025 年第 21 案,第一道過了,第二道沒過;同意 4,341,432 票,不同意 1,511,693 票,同意票約是不同意票的 2.87 倍,也就是約 2.9 倍[2]。
可是那次投票權人總數是 20,002,091 人,四分之一要至少 5,000,523 票;同意票有 4,341,432 票,還差 659,091 票,約 66 萬票[2]。
所以 2025 年那一案可以用一句話記:同意票贏了不同意票,但沒有跨過四分之一門檻。
| 第 17 案(2021) | 第 21 案(2025) | |
|---|---|---|
| 同意票 | 3,804,689 | 4,341,432 |
| 不同意票 | 4,262,517 | 1,511,693 |
| 第一道(同意 > 不同意) | ✕ 沒過 | ○ 過 |
| 第二道(達投票權人四分之一) | ✕ 沒過 | ✕ 差 659,091 票 |
| 結果 | 不通過 | 不通過 |
再看 2018 年第 16 案,同意票有 5,895,560 票,約占投票權人總數 29.84%,兩道關卡都跨過,所以結果是通過[3]。
五、今年看結果時,要看哪兩個數字?
2026 年第 22 案和 2025 年第 21 案問的不是同一件事;第 21 案問核三在確認沒有安全疑慮後是否繼續運轉;第 22 案問的是是否以使用核電來廢除「非核家園」能源政策[2][1]。
另外,《公民投票法》第 32 條規定,公投結果公告後兩年內,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[2];也就是說,「都是核能」不代表法律上就是「同一事項」,真正要比的是主文在問什麼。
今年 11 月 28 日開票時,如果只想先看懂結果,記得依序看兩件事:
- 有效同意票有沒有多於有效不同意票
- 有效同意票有沒有達到全部投票權人的四分之一
電鱝老師說:「先看題目,再看兩道門檻,最後才看結果,順序不要反過來」。
兩道關卡用講的有點抽象,自己拉一次最快, 上面那根拉「一百個人裡有幾個去投」,下面那根拉「去投的人裡有幾成同意」。 下面還有三顆按鈕,可以直接載入 2018、2021、2025 三次核能相關公投的官方票數,看看每一次到底卡在哪一道;拉一拉就會發現,第二道不是單看「投票率高不高」,而是看同意票占全部投票權人的比例有沒有到 25%。
(小工具由電力爸爸開發,數據僅供模擬學習使用)
課間小測驗
Q1 一場公投可以投票的人有 100 位,同意 30 票、不同意 10 票,結果是?
(A) 通過 (B) 不通過 (C) 要看誰先投
Q2 第二道關卡的四分之一,分母是下面哪一個?
(A) 來投票的人 (B) 全部投票權人 (C) 投同意的人
(答案:1.A 2.B)
今日懶人包
| 概念 | 一句話說明 |
|---|---|
| 2026 第 22 案 | 11 月 28 日投票,題目與 2025 核三案不同 |
| 第一道關卡 | 有效同意票要比有效不同意票多 |
| 第二道關卡 | 有效同意票要達全部投票權人的四分之一 |
| 2025 第 21 案 | 同意票約是不同意票 2.9 倍,但第二道沒過 |
| 2018 第 16 案 | 兩道關卡都過,所以結果通過 |
| 看公投結果的方法 | 先看主文,再看兩道門檻,不只看哪邊票多 |
電力爸爸小任務
今天和孩子玩一次「兩道關卡」。
假設全班有 100 位可以投票,請孩子自己決定同意票、不同意票各幾票,再檢查兩件事:同意有沒有比不同意多?同意有沒有至少 25 票?
可以故意設計一個「同意 22、不同意 8」的例子,再問孩子:「明明同意比較多,為什麼還是沒過?」
電鱝老師說:「票數告訴你誰比較多,門檻告訴你夠不夠多,這是兩件事」。
是非題
1. 公投只要同意票比不同意票多就會通過。(○ / ✕)
解說:✕,還要跨過四分之一門檻。
2. 第二道關卡的分母包含沒有來投票的人。(○ / ✕)
解說:○,分母是全部投票權人。
3. 2025 年第 21 案是因為同意票比不同意票少,所以不通過。(○ / ✕)
解說:✕,同意票較多,但沒有達到四分之一門檻。
延伸閱讀
- 想知道核二核三重啟到底能發多少電 →〈核二核三重啟能發多少電?電力爸爸用容量因數算給你看〉
- 想知道同一個名詞為什麼會有兩個數字 →〈台電網站上有兩個「供電能力」,你看的是哪一個?〉
📚 參考資料
[1] 中央選舉委員會|第 22 案投票日期、正式主文與投票時間
https://web.cec.gov.tw/central/article/64315
[2] 中央選舉委員會|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21 案投票結果公告(官方 PDF)
https://web.cec.gov.tw/api/file/5b97cc46-6f93-4eec-8d2f-e0e9aafa2d7a.pdf
[3] 中央選舉委員會|107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第 7 至 16 案投票結果
https://web.cec.gov.tw/referendum/article/27003
[4] 中央選舉委員會|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17 案至第 20 案投票結果公告(官方 PDF)
https://web.cec.gov.tw/api/file/a566973b-2320-4262-a294-20c4fea7ea54.pdf
[5] 中央選舉委員會|114 年 8 月 23 日(星期六)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21 案投票日
https://web.cec.gov.tw/central/article/60482
[6] 台灣電力公司|核二 1 號機燃料池滿今提前停機
https://hc2.taipower.com.tw/2289/2323/2324/7730/normalPost
⚠️ 第 22 案公告裡的「理由書」是提案方的主張,不是本文用來判定事實的依據;本文只引用中選會公告中的主文、日期、時間與法定程序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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